(六)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八)指导市级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三门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文电处理、档案资料、保密、依法治理以及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调查研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编制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规范;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评估;负责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统计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
(四)宣传教育科
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指导青少年人口、国情与青春期教育;协调新闻、宣传、文化、出版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工作。
(五)科学技术科
负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使用和节育技术推广的规章、规范和标准;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基层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艾滋病预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
(六)财务科
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及避孕药具的中长期和年度需求计划;编制市级计划生育基本建设支出预、决算及科研经费预决算;编制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和标准;对各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性经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以及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体制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指导和监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