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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4〕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一日

三门峡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4〕4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4〕69号)精神,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市政府决定在继续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整治与建设、打假与扶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中心,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果、饮料、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重点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有所增强。具体目标: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4-6个百分点;市区畜产品“瘦精肉”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0%以上;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大型商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0%以上;市区及5个县市(城市)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规范,使生产秩序明显好转;全市城镇以上学校食堂(包括清真食堂)和饮食业实行分级管理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得到全面遏制;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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