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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二、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
  (一)任务分工: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的总体分工是: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全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十一五”专项规划或行业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本地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各企业负责编制本企业的“十一五”发展规划。
  (二)进度安排:
  1.专项规划编制阶段(2004年10-12月底):主要任务是由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认真分析本部门分管行业、本企业面临的形势任务,搞好事关“十一五”本行业、本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理清发展思路,提出措施对策,完成专项规划、企业规划初稿的制定。
  2.规划纲要起草阶段(2005年1-6月底):主要任务是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起草全市的总体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2005年6月底要完成审阅稿,提交市委、市政府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集体研究。各有关部门继续修改完善专项规划,市发改委组织专项规划的论证,专项规划定稿。各县(市)、区编制本县(市)、区的规划。企业规划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论证并定稿。
  3.规划论证及审批阶段(2005年7月-2006年初):主要任务是修改完善总体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与国家、省规划进行衔接,邀请国家、省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评估,并提交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县(市)、区规划完成后,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阶段任务和目标,按方案进度搞好各阶段任务的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三门峡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编制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组成强有力的规划编制工作班子,抽调综合业务素质高、工作协调能力强、熟悉和钻研规划工作的人员组成专门队伍,抓紧开展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2004年10月20日前将领导机构建立情况和工作方案报市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和县(市)、区的规划纲要(初稿)要分别于2004年12月31日和2005年6月30日前以软盘(Word格式)和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报市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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