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换发二代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公民,各县(市)、区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换发二代证的组织和指导。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和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二)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全市换发二代证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换发二代证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充分利用换发二代证的有利时机,完善户籍管理资料,规范户籍窗口,促进人口信息系统的建设。要积极研究二代证与一代证的衔接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确保一代证、二代证的平稳过渡。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质量是换发二代证成功与否的关键,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始终,落实到各个环节,要通过户口核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一致,同时重点做好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清理纠错和楼(门)牌编制工作。要着重抓好申领受理、信息采集处理、数据传输等基本环节。要加强对换发二代证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换发二代证的程序、方法,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把质量关口,确保群众领到合格证件。
(四)配备工作人员,切实落实经费。集中发证期间,需要组织开展宣传、核对户口、登记簿册、采集信息、门牌制作安装等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因此,各县(市)、区政府要抽调熟悉统计业务、懂技术的专门人员,集中开展工作。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精神和公安部关于换发二代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经费预算和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五)公开公正,加强监督。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公开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借换发二代证乱收费。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执行。
(六)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和其他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换发二代证的意义、程序、方法,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坚持执政为民思想,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简化程序,改进方式,提高质量,提高效率,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