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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三门峡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三门峡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4〕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制定的《三门峡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三门峡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二○○四年八月十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6号)精神,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公通〔2004〕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04年6月开始,用四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年满16周岁以上公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的换发。2004年底前完成换发二代证的各项准备工作;2005年,全面启动集中换发工作,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准备工作阶段(2004年6月至11月底)
  1.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二代证的宣传,增强居民对二代证换发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2.技术培训。由市公安局负责对换发二代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培育一批业务和技术骨干。
  3.全面核对。认真组织开展户口核对工作,核实、核准公民身份登记项目,纠正居民身份证编码重号、错号,实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计算机人口信息资料、居民身份证号码顺序码登记表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确保人口信息的准确性。
  4.升级改造。按照二代证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网络建设,以满足换发二代证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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