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期目标
1.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4-6个百分点;
2.全市城镇以上学校食堂(包括清真食堂)和餐饮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
3.市区畜产品“瘦精肉”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注水肉和病害猪上市得到全面遏制;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出栏动物检疫率达到90%以上;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95%;上市肉类检疫检验持证率达到100%;
4.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0%以上;
5.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大型商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0%以上;
6.市区及5个县(市)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
7.新建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以上、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以上;新建无公害经济林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以上;
8.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发证率达到90%以上;
9.碘盐普及率达到95%以上;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10.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11.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主要措施
1.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力度。
(1)强化三项整治:开展农资打假,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消减计划;重点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组织开展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规模饲养场的出场检疫率达到95%以上;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2)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使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逐步下降。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消除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添加剂的现象。
(4)严查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重点落实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米粉(线)、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禁止使用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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