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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4年三门峡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4年三门峡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4〕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2004年三门峡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八月十日

2004年三门峡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为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4年河南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4〕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4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以下简称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突出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营造规范、公正的经济发展条件,促进我市食品药品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上放心食品和药品。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求真务实,抓细、抓实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坚持结合部门和地区特点,因地因事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任务、目标及措施
  (一)主要任务
  突出源头治理,将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重点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把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果品、饮料、奶制品、豆制品、酒、水产品等9大类食品作为整治重点,大力推进食品专项整治。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强化农村市场监管,尤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加工点等关键部位的重点监控。试行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控制不安全食品进入消费市场,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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