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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委关于我市水泥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委关于我市水泥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政办〔2004〕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计委《关于我市水泥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我市水泥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市计委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市水泥行业发展迅速,以水泥为主的建材工业已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对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我市水泥工业发展中仍面临着生产工艺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企业组织结构分散、技术改造严重不足等一系列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水泥工业的健康发展。为引导和促进我市水泥工业可持续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根据国家关于水泥行业发展宏观调控的要求,结合实际,特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文)精神,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保护环境”的产业调整原则,提出我市水泥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国家关于建材行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对外开放、依托提升、项目带动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统筹规划,调整提高,通过市场规律和政策引导,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加快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支撑,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实现水泥生产大型化、集约化,促进水泥工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和原则
  为促进水泥工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水泥资源布局分散、水泥生产工艺落后、产业集中度低等实际情况,进一步搞好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在逐步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的同时,积极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加快组建1-2个水泥企业集团,争取到2010年将我市新型干法水泥比例提高到70%,同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和湿法窑生产线。壮大产业规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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