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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本级粮食储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本级粮食储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政〔2004〕50号)


湖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地方粮食储备有关问题的通知》(三政〔2004〕43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市本级粮食储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储备规模。市本级(含湖滨区、开发区)粮食储备按2003年底非农业人口6个月口粮标准计算,在现有1450万公斤的基础上再增加750万公斤,总规模确定为2200万公斤。
  二、储备经费。储备粮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补贴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其中保管费用按每年0.06元/公斤的标准计算补贴,利息按贷款额和农业发展银行同期优惠利率据实计算。储备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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