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孤立块段、储量较小的矿区原则上一个矿区只保留一个矿权设置。
(三)后备资源配置
1.煤炭、铝土矿后备接续资源,应按照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煤炭、铝土矿勘查开发专项规划进行配置。按照扶优扶强、集约高效、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原则,加快煤炭、铝土矿资源向优势企业相对聚集,进一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2.对现已设置的除煤炭骨干企业、氧化铝重点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煤炭、铝土矿探矿权,鼓励其向优势企业有偿转让或鼓励优势企业投资入股参与勘查。对探矿权人完成的勘查成果,鼓励其向煤炭、氧化铝优势企业有偿转让。
五、资源整合步骤
(一)安排部署
7月中下旬,市计委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等部门拟定《三门峡市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方案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进行资源整合工作部署。各县(市)、区工作方案应于8月上旬报送市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开展工作。
(二)实施整合
1.2004年8月20日前,完成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小煤矿、小铝土矿的清理、取缔工作。
2.2004年底,按照市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名单,完成省煤炭骨干企业与市、县国有煤炭企业、与部分小煤炭企业的整合,完成四周处于同一国有煤矿范围内的小煤炭企业或对国有大中型煤矿存在安全威胁的小煤炭企业的清理整合,完成氧化铝重点企业与铝土矿企业联合重组。
3.2005年6月底前,按照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名单,完成小煤矿、小铝土矿企业的联合重组及关闭工作,适宜单井改造的要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完成有关企业的证照换发及手续变更工作。
4.2005年10月底前,完成小煤矿、小铝土矿的单井改造工作。
(三)检查验收
2005年初,市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对以下工作进行验收:
1.省煤炭骨干企业(义煤集团公司)与市、县国有煤炭企业、与部分小煤炭企业的联合重组情况。
2.四周处于同一国有煤矿范围内的小煤炭企业或对国有大中型煤矿存在安全威胁的小煤炭企业的清理整合情况。
3.省氧化铝重点企业(三门峡开曼、东方希望)与铝土矿企业的联合重组情况。
4.各地2004年度《采矿许可证》到期的小矿山企业退出开采经营情况。
2005年7月初,市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对以下工作进行验收:
1.各地小矿山企业的联合重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