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第五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纳税方式审批
  2.外国居民纳税身份的认定
  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审批
  4.纳税申报方式核准
  5.纳税人停业复业核准
  七、市公安局(4项)
  1.户口迁移落户审批(转入正常工作)
  2交通事故伤者、残者住院转院、护理审批(转入正常工作)
  3.租赁房屋的治安许可备案
  4.施工占道破道审批
  八、市建设委员会(7项)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核
  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备案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4.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备案
  5.省外施工企业入境施工备案
  6.外地监理公司在我市承揽监理业务备案
  7.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资格审核
  九、市房产管理局(3项)
  1.房改资金使用备案
  2.房产测绘成果备案
  3.住房货币化分配审批
  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项)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
  十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项)
  1.国企下岗职工证核发备案
  2.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确认
  十二、市交通局(2项)
  1.通航水域施工许可核准
  2.船舶焊工证书核准
  十三、市农业局(2项)
  1.水产原(良)种场苗种场、新选育的良种品种、杂交种和引进种生产许可证备案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核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3项)
  1.农用地转用审批
  2.矿山闭坑备案
  3.补偿费纳费申报备案(转入正常工作)
  十五、市文化局(3项)
  1.记者站的设立备案
  2.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核
  3.设立文物商店和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审核
  十六、市教育局(2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