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技术支持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测,以完善检测手段、提升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为目标,整合优化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逐步建立健全全市布局合理、结构科学、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测网络。食品药品检测机构要规范检测程序,独立公正地行使职能,客观地进行质量评价,出具准确的检测结果,提供可靠的质量情报,为监督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建立快速反应体系。加强食品药品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配备功能齐全的执法装备,使之具备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对安全事故作出反应,把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建立假劣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受理网络系统,及时分析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情报和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制定信息收集、分析、管理办法,完善安全预警、事故报告制度,统一发布安全信息。
(五)建立基层监督、供应网络和诚信体系。整合现有监督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在各乡(镇)、行政村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员,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农村基层。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信誉高、质保体系健全、经营活动规范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在农村设立连锁销售网点。按照政府启动、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加强监督,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与其生产经营模式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控制体系,建立规范的管理工作程序和完备的档案记录,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选择重点品种和一批食品(农副产品)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企业、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联合建立放心食品示范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门峡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协调、统一部署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协调机构,各乡(镇)要有一位副乡长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政策和部署,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加强源头治理,提高监管效能。要根据市场状况有重点地确定年度食品药品质量抽验计划,进一步加大市场检控力度。
(三)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不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确保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落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协调各监管部门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举报网络,对媒体披露或群众举报的案件,要从快核实,认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