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具体工作中加以落实,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以便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治理工作的开展。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机制。
(四)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迅速逐一下发当场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并按期及时组织复查,对不能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和场所要依法进行处理。对干扰、阻挠专项治理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专项治理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三门峡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三门峡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分组情况
附件1
三门峡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继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志星(市政府副秘书长)
孟宪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钱随章(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张建平(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张菊霞(市安监局副局长)
赵瑞平(市建委总工程师)
刘百茂(市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金 锐(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天财(市文化局副局长)
汤守纪(市卫生局副局长)
焦克信(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鸿普(市旅游局副局长)
赵忠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石 创(市广电局副局长)
王世斌(市纪委常委)
李建斌(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张建平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各地、各部门的指导和督查。
附件2
三门峡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分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