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七部门2004-2010年三门峡市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

  2.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农民工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鼓励农民工主动参加培训,鼓励用人单位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多元投资的投入机制。完善就业准入制度,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3.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完善教育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创新培训机制,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
  (二)培训内容
  1.开展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基础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开展。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要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有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要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3.开展岗位培训。对已到非农产业或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由用人单位定期开展岗位新技术、安全生产等知识的培训。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纳入用人单位的成本核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定期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有关事宜。要将农民工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有关职能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要建立齐抓共管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制度,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扶贫、财政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