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应急预案(2006年修订版)》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33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
人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规定,在认真总结我省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辽宁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应急预案(2006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修订本地区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反馈省卫生厅。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辽宁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应急预案(2006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人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防治人禽流感疫情发生、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
人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方针与原则
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方针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地治疗,科学有序、依法规范,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群防群控、群专结合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领导组织
省卫生厅成立防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姜潮厅长任组长,门振兴巡视员、韩明慧、董德刚、曾晓菲副厅长任副组长,王天宇厅长助理任执行组长,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省预防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策略,领导指挥全省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应急处理,部署及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省卫生厅防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执法监督组、新闻宣传组、物资保障组、中医药组、外事组、保健组、监察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办牵头)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2、组织对人禽流感的调查和处理;
3、组织专业培训和技术演练;
4、对人禽流感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通报;
5、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6、负责人禽流感文件的起草等公文处理;
7、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
(二)监测与疫情处理组(疾控处牵头)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人禽流感等传染病疫情监测;
2、负责组织对人禽流感疫情的调查和处理;
3、负责组织实施疫区发热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疫点
疫区消毒消杀、防护指导、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等;
4、负责组织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监测病例的采样及转运、流行病学调查等;
5、负责实验室检测技术的落实与督导;
6、收集、汇总、分析人禽流感密切接触者、监测病例以及禽流感疫区发热病人等工作信息。
(三)医疗救治组(医政处牵头)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督导各地人禽流感临床诊治工作,拟定临床工作预案和诊断治疗方案;
2、组织培训人禽流感临床诊治师资;
3、组建、派遣医疗应急专家队伍;
4、收集、汇总各地医疗救治情况。
(四)执法监督组(卫生监督处牵头)主要职责
1、负责对禽流感疫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
2、负责对禽流感疫区饮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禽流感疫区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
(五)新闻宣传组(法规处牵头)主要职责:
1、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
2、负责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和新闻稿件的审稿工作;
3、负责组织新闻通稿,向社会各界公告人禽流感疫情及防治的有关信息;
4、负责协调与安排新闻媒体采访。
(六)物资保障组(规财处牵头)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各地人禽流感防控工作资金、药品等物质以及技术支持方面的需要,协调有关方面给予保障;
2、负责人禽流感防护用品、设备、药品等物资的计划和采购工作;
3、负责依法办理接受省内外捐赠事宜;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