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协调全省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流感大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
(1)制定应对流感大流行年度准备工作计划;
(2)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加强流感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
(4)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
(5)定期组织全省流感防治专家组分析、评估流感疫情,及时鉴定和评估新流感病毒;
(6)定期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做好流感大流行药品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预防流感的学术交流活动。每年在流感流行期前,省卫生厅组织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与媒体配合,不断扩大对流感相关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力度。
3、每年由省卫生厅公布有关流感监测信息,及时发出预警,提出相关解决措施及建议。
(三)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全省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了解准备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预案,保持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通过各种形式,各方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并确保信息和政令的畅通。
(四)应急指挥组织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成立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三、准备
(一)监测
1、监测系统建设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专用的流感实验室;配备足够的实验室和流行病学专业人员;提高病毒分离、鉴定及抗原变异的分析能力、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加强流感暴发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信息综合分析能力。
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步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流感实验室,加强现场快速检测和病毒分离能力。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感监测工作要求,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流感监测工作,做好流感样病例(体温≥38℃,伴有咽痛或咳嗽症状之一,缺乏其它实验室确定诊断依据)的采样、标本的登记和送检工作。
对需要审批认证的实验室(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操作所需P3实验室),有关部门要加快审批进度。
2、监测工作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