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5〕451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05]196号),为切实做好我省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省卫生厅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辽宁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预案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项流感大流行准备及应急工作,并将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报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辽宁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甲、乙、丙三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其中甲型流感病毒易发生变异,包括亚型内的变异(即抗原漂移)和新亚型的出现或旧亚型的重现(即抗原转变)。甲型流感病毒会周期性地引发世界范围内的流感大流行,其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很高。流感大流行是指当甲型流感病毒出现新亚型或旧亚型重现,人群普遍缺乏相应免疫力,造成病毒在人群中快速传播,从而引起流感在全球范围的广泛流行。流感大流行具有发病率和病死率高,传播迅速和波及范围广的特点。
为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大流行发生后的应急反应工作,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预防、控制流感流行,最大限度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降低流感大流行对社会和经济造成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有备应对,积极组织落实应对流感大流行的人员、技术、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
2、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3、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加强流感大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准备及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