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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277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我省抗旱防汛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雨水特点是时空分布不均,前期少,汛期降雨集中,较常年多2-3成。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救灾防病工作,做好抗灾救灾、防疫防病各项准备工作,严防因灾害导致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二、完善预案,认真部署。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地区的救灾防病应急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救灾防病工作中的职责,提前做好宣传和预防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特别要做好队伍建设和救灾防病的物资储备工作,一旦发生灾情,做到反应迅速,有序、有效应对。
  三、加强监测、及时报告。灾害发生后,要迅速启动监测与报告系统,及时了解灾情、伤情、疫情和病情等信息和救灾防病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填写“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灾害发生后每日14时前将前日情况报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灾情平稳1个月后停止上报)。

  附件1:   市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略)

  二○○六年六月七日

  附件:
  _______________市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

  统计截止日期:2006年   月    日

受灾基本情况

卫生部门受灾情况

救灾防病情况

受灾

县数(个)

受灾人数

受伤人数

死亡人数

死亡人数

损失金额(万元)

倒塌房屋

造成危房

损失药物器械

损坏大型设备

派出医疗、防疫队

发放消杀

灭药械

救治伤病人数

消毒

面积(m2

发放

宣传

材料(份)

数量

折合金额(万元)

数量

折合金额(万元)

其中

折合金额(万元)

其中

折合

金额(万元)

人数

药品(万元)

器械(万元)

平方米

平方米

药物

器械

X光

CT、核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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