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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核和辐射应急医学资源调查培训班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核和辐射应急医学资源调查培训班的通知
(辽卫传[2006]43号)


各市卫生局:
  为做好全省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医学资源调查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核和辐射应急医学资源调查的通知》(辽卫传〔2006〕41号)精神,省卫生厅委托省卫生监督所举办全省核和辐射应急医学资源调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内外核和辐射应急工作进展及所面临的形势;
  2、辽宁省核和辐射应急医学资源调查实施方案;
  3、有关调查表的填写和数据录入。
  二、参加人员
  1、各市卫生监督所主管副所长、放射卫生监督科科长各1人。
  2、沈阳市和平区、东陵区、新民市,大连市沙河口区、金州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县、北票市卫生监督所主管副所长和放射卫生监督科科长各1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6年8月4日培训1天,3日下午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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