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禽流感应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354号)
各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
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卫应急发[2006]197号),根据《辽宁省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辽财指社[2005]735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辽宁省人禽流感应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辽宁省人禽流感应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
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卫应急发[2006]197号),提高全省人禽流感应急防治水平,有效开展人禽流感应急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人禽流感应急预案、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的培训,使全省医疗卫生和卫生行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卫生应急预案、人禽流感应急预案、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提高全省人禽流感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人禽流感疫情的发生与蔓延。
二、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卫生行政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每市150人以上。
三、项目组织实施
培训工作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要覆盖到县乡级医疗卫生人员。培训要统一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教材采用《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
卫生部制发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省卫生厅将为学员提供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