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饮食、饮水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因素排查与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07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使用说明:1.总分值: 100 分
  2.可以有合理缺项,合理缺项不记分。
  3.标化分计算:标化分=所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分×100。
  4.评分标准:标化分为90%(不含90%)以上者为优秀,70-90%(不含90%)者为一般,70%以下者为差。

  附件3:
  辽宁省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饮用水
  监督检查水质抽检项目

水样数量

检验项目

评价标准

每个单位

各1分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耗氧量、氟化物、砷、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 铁、锰、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游离余氯项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附件4:
  2007年全省学校饮食、饮水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排查与防控行动汇总表

类别

检查单位数(1)

违法单位数(2)

处罚情况(3)

市本级监管学校总数

区县监管学校总数

考核情况数

无卫生许可证

学校数

市本级监管

区县

监管

市本

级监管

区县

监管

限期改进单位数

罚款

单位数

罚款金额(元)

优秀

一般

城市学校自备供水

 

 

 

 

 

 

 

 

 

 

 

 

 

农村学校自备供水

 

 

 

 

 

 

 

 

 

 

 

 

 

城市食堂

 

 

 

 

 

 

 

 

 

 

 

 

 

农村食堂

 

 

 

 

 

 

 

 

 

 

 

 

 

合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