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鼠疫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省鼠疫疫源地属于达乌尔黄鼠鼠疫疫源地边缘地带,鼠疫疫源地面积为1728.7km2。近年来,随着全国疫源地范围不断扩大,旅游业发展和交通便利,鼠疫暴发流行并造成远距离传播的危险性在增加,与我省相邻省(区)动物间鼠疫疫情仍然很活跃,我省疫源地局部地区发生鼠疫疫情的隐患依然存在,我省鼠疫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科学、规范、系统、长期地开展鼠疫监测,是全面做好鼠疫防治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根据《全国鼠疫监测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与任务
  通过对宿主动物、媒介昆虫及病原体和地理生境等进行系统监测,收集和分析鼠疫相关信息,尽早发现疫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的传入、蔓延和流行,为及时进行鼠疫疫情预测预警和制定防控对策提供科学数据。
  二、监测范围
  1、已知鼠疫疫源地及其毗邻地区;
  2、与邻国有可能发生鼠疫疫情地区的毗邻地区;
  3、大型开发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地区。
  三、监测内容、指标和方法
  (一)人间鼠疫监测
  以人间鼠疫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及时防控为主要工作目标。
  1、健全鼠疫监测网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全省鼠疫监测中心,各市、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治所)为鼠疫监测站,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设鼠疫监测员,疫源地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承担一定的鼠疫监测任务和义务,一旦发现和掌握人间鼠疫疫情,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在鼠疫好发季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应设立疫情电话,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实行首诊医生责任制。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实行首诊医生责任制,首诊医生发现疑似或确诊鼠疫病人,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就地隔离、观察和治疗病人、采集标本送检、隔离留观密切接触者。在动物鼠疫流行猛烈并对人群威胁较大时,应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对动物鼠疫流行区内人群进行巡回检诊,必要时设立卫生检疫站。
  3、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各级监测单位、监测员以及医疗机构一旦发现鼠疫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及时做好就地隔离、治疗的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所规定的时限、方式和内容,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诊断、疫区处理等措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对病例诊断和确认,并责成原报告单位进行确诊或排除订正;在鼠疫好发季节,疫源地区要开展和实行“报告病死獭(鼠)、报告疑似鼠疫病人、报告原因不明高热和急死病人”的三报制度。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