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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失效]


  四、有关要求

  申请"绿色通道"服务须提供符合条件的有关材料。经我局业务受理中心核查,符合条件者加盖"绿色通道"印章。办理过程中我局指定专人对办文情况进行跟踪、协调和督促,必要时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联审办文。

  服务措施之二:
预约走访服务

  一、预约走访服务是指我局针对一些单位或企业在规划、土地、房地产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复杂或疑难的业务问题,通过双方预约,局领导或有关部门走访有关单位和企业,协调处理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宣传解释政策,加强交流,促进沟通,增进了解。

  二、服务对象

  (一)区政府、办事处(镇)、股份公司(行政村);

  (二)高科技企业;

  (三)市、区重点、大型企业;

  (四)国企改革过程中需协调解决规划国土管理相关问题的市属国有企业。

  服务措施之三:
领导接访服务

  一、领导接访服务是指我局为配合窗口式办文的实施,加强同基层群众的联系,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而实行的局(分局)、处(科)负责人值班接访服务。

  二、接访安排

  (一)局(分局)领导接访。从今年8月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上午为局(分局)领导接访日,同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增加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三上午为局(分局)领导接访日。主要接待基层群众来访、投诉,同时解答其它重大、复杂的业务问题。

  (二)处(科)领导接访。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处(科)负责人值班,重点解决、解答与本处(科)职能有关的问题,同时解决和解答其它与我局业务有关的问题。

  三、接访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接访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接访地点为市局及各分局办文大厅接访室,具体安排见下表:
  值班接访日程表
 

接访部门

接访日期(工作日)

办公地点

局领导接访

每月第二周和最后一周的星期三上午

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2楼

行政监察

1日

规划处

11、21、31日

地政监察处

2、12、22日

地籍测绘处

3日

地籍测绘大队

13、23日

市政处

4、14、24日

房地产业管理处

5、15、25日

建筑与城市设计处

6、16、26日

征地拆迁办

7、17、27日

地矿处

8日

土地开发中心

18日

计划财务处

28日

地政处

9、19、29日

中心办

10日

政策法规处

20、30日

罗湖分局

工作日

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1楼

福田分局

工作日

档案大厦1楼

南山分局

工作日

深南大道11006号南山分局办公楼1楼

盐田分局

工作日

盐田分局办公楼1楼

宝安分局

工作日

宝安区前进路30区293号1楼

龙岗分局

工作日

建设大厦2楼接访室

大工业区分局

工作日

大工业区管委会办公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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