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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发布深圳市2005年度公告基准地价的通告》等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4月8日,实施日期:2010年4月8日)废止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2002年7月30日)


  为了全面提高规划国土管理工作水平,实现行政效率的"提速"与"提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体现"以民为本"的宗旨,积极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全方位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我局在福田分局实施便民利民服务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局系统各分局各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特向社会推出如下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服务措施之一:
"绿色通道"服务

  一、"绿色通道"服务指我局在办文中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给予专人跟踪,优先办理,提供快捷服务。

  二、服务项目

  (一)国家、省、市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

  (二)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

  (三)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四)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项目;

  (五)上级交办的重点事项;

  (六)市、区政府批准的"同富裕工程"项目。

  三、办理时限

办文事项

办文时限(工作日)

备 注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30

 
 

1.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批

10

不含来文单位设计招标、修改设计方案的时间。

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10

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

高新技术工业项目用地

  
 

1.特区内项目

15

1.所申请用地为国有

储备土地;

2.自申请到签订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

2.特区外项目

20

3.大工业区项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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