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爱辉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侯 明
完成时限:全年
123、加快城乡社区建设,50%城市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50%的行政村启动农村社区建设,新建改造30个农村样板社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侯 明
完成时限:全年
124、积极开展双拥活动,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三连冠”。抓好优抚政策落实,提高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标准,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侯 明
完成时限:全年
125、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出台《黑河市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发展优待意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成12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梁贵峰
完成时限:全年
126、抓好《黑河市老年人和老年机构优待意见》及《实施细则》的宣传和落实,积极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老龄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张 诚
完成时限:全年
127、实施民族地区“兴边富民行动”,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加大民族发展项目编制和资金争取工作,推进民族乡村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编制十二五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民宗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莫少华
完成时限:全年
(九)打造景观城市建设绩效工程(12项)
任务分工:张成林副市长负责
128、出台环境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试验工作,建立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台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完成年度目标和“十一五”规划目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姜 琨
完成时限:全年
129、建设产权宾馆,开发特色公寓式住宅,通过高端策划和市场促销,使国内及俄罗斯公民来黑河购房“候鸟式”居住比上年有提高。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投公司牵头,爱辉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袁玉祥 井振库 张瑾忠
完成时限:全年
130、出台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指导各县(市)完成城市风貌规划。继续按照“西改、东扩、南调、北优”发展框架,加快市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市区西部和东部1025公顷控详规划,提高控详规划质量和覆盖率。完成滨水区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高起点搞好黑龙江沿江带、大黑河岛、月牙湖等滨水景观设计。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陈柏安
完成时限:全年
131、出台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出台出入城口两侧距城区10公里内房屋建设管理办法。出台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在发挥人防工程商业功能的同时,确保工程安全,兴安街人防工程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人防办牵头,爱辉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袁玉祥 陈柏安 李学军
完成时限:全年
132、抓好“三供两治”和“一棚一草”改造和重点集镇、中心村规划建设,棚户区改造37.7万平方米,泥草房改造完成省下达目标。
责任领导:张成林副市长(重点包服)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袁玉祥 井振库 陈柏安
完成时限:全年
133、拓宽环城西路,完成王肃街东延工程,建设通江路至开发路的两条连接路网,实施王肃街、电业街沥青罩面。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爱辉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袁玉祥
完成时限:全年
134、实施通江路、环城路两侧、铁路街等主要街路主要建筑立面装饰改造。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牵头,爱辉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屈树广 袁玉祥 陈柏安
完成时限:全年
135、完成更换中央街东段人行道板。主次干道完好率达到98%。开工建设市区东南部文化公园,完成广电中心公园建设。完成确定的雕塑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规划局牵头,爱辉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屈树广 陈柏安
完成时限:全年
136、实施机场路、龙科街、铁路街等重点区域绿化,对市城区主要街路两侧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改造,基本消灭市区主要街路裸露地面。继续实施“万棵果树进社区”活动,完成39个旧小区改造,达到绿覆盖和硬覆盖。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执法局、市规划局、爱辉区政府
责 任 人:房敏杰 屈树广 陈柏安 尹 力
完成时限:全年
137、建设数字化城管,今年完成基本数据的录入工作。三年内实现管理对象、管理过程、监控手段数字化。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牵头,爱辉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屈树广
完成时限:全年
138、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违章建筑、建筑垃圾、洗浴行业烟尘污染等专项治理活动,完成三条街路的牌匾的整治任务。环境卫生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执法局、市环保局牵头,爱辉区政府协办
责 任 人:屈树广 姜 琨
完成时限:全年
139、出台房屋维修管理办法。加强物业管理,对有物业管理的楼房和无物业管理的弃管楼分别明确管理责任,物业管理率达到50%以上。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租赁补贴1.8万户,建设廉租房8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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