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09〕34号)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局制定的《鄂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鄂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2009版)
为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我市的发生和蔓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09 版试行)》《鄂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防控目标:
1、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水平。
3、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共同应对的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预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防控原则:
预防为主、分级负责、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
二、职责分工
市政府决定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防控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疫情防控、检查督办、信息宣传5个工作组,分别承担相关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职责为:
(一)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及动态宣传,进行健康教育工作,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搞好群防群控,为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公众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