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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4年防汛方案的通知

  中型水库要严格执行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另发)。各水库管理机构要严格制定责任制,落实通讯、预警和安全救护等措施,保证大坝安全度汛。
  小型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制定调度运用计划并认真执行。对位于城镇和交通干线上游的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和串联水库,尤其应加强防护,力争安全度汛。对大坝存在问题严重、没有溢洪道的水库,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各级防汛部门要加强管理,做到汛期专人昼夜看管,落实通讯、预警和下游群众安全转移措施。
  各地对所有水库包括没有注册的水土保持骨干工程、已报废的水库以及位置重要的水塘,都要落实防汛措施。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掌握信息,认真分析降雨规律,实行科学调度。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争取汛后多蓄水,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2.黄河防汛
  要按照黄委会下达的调度计划,认真制定沿岸区域防汛方案,标准内洪水确保堤防安全。制定高程335米以下群众撤离预案。根据不同水位对人员撤离的路线、运输工具和迁安地点等落实到村、户、人,做到当出现20年一遇、50年一遇、100年一遇的洪水或三门峡水库紧急蓄水时,能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地迁安撤离,确保库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抓紧度汛工程施工,消除工程隐患。今年已安排的抢护除险工程力争汛前完成,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必须制定度汛施工方案,落实抢险措施。要备齐防汛料物,并存放于指定的险工险段附近,确保险情发生时能有效地开展抢护。
  3.河道和山区防汛
  全市共有河道3107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34条(含黄河干流)。目前存在严重防汛隐患,急需加大河道治理和清障力度,确保河道防洪安全的河流有:青龙涧河市区东部没有设防,防洪标准低。灵宝市枣乡河、双桥河、阳平河、好阳河的上游段采石采矿废碴随意向河道内倾倒,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洛河卢氏县城段以坝代路8个排水口没有安装闸门,洛河发生洪水容易倒灌;文峪涧西至黑了宿1200米河段未修建堤坝工程;张王村2400米堤坝未达到设计高度;东明镇火炎段水毁450米堤坝未修复;洛河支流潘河八宝山铁矿区段堆放矿碴、挤占河道;陕县苍龙涧河河堤塌陷损坏严重,下游雷湾至关沟段乱采乱挖现象严重。渑池县小寨沟会盟大道上游大量堆放建筑垃圾和弃土,河道全部堵塞,严重影响行洪。此外,卢氏县东沙河、灵宝市弘农涧河下游河口段、南涧河渑池县城段河道内种植树木,影响行洪。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洪法》第22条之规定,对在河道内的阻水障碍和未经审查批准的建筑物,明确责任范围,限期清除。河道清障,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制,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种工程设施。凡没按规定审查自行建设,影响行洪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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