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生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三政〔2004〕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计生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八日
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
(市计生委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为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生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意见的通知》(豫政〔2004〕18号)要求,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现就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根据全国第四次、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上升,1990年“四普”时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41,2000年“五普”时降至114.97,但出生人口性别比仍超出正常范围(100-107)。
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够高,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男性在农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形成群众对生育男孩的客观需求;二是受男尊女卑传统思想和宗族势力影响,群众对生育男孩有强烈的心理需求;三是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B超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活动十分猖獗,而且呈蔓延趋势;四是个别部门间配合不够,对非法行为打击不力;五是一些地方生育管理存在漏洞。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日益升高,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势必影响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影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对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升高的势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同等重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将这项工作摆上日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制定目标,明确职责;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计生、卫生、药监等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针对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齐抓共管。要抓好对重点地区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当年人口数量指标与当年出生性别比指标统一考核,实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单项否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卫生、计生、药监等有关行政部门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状。对不能按责任分工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故意瞒报、虚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
三、部门配合,综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