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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决定
(三政〔2004〕27号)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货币政策,调整经济结构,深化金融改革,不断加大信贷投入,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实现了全市经济和金融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金融发挥着重要的资源配置作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已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金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重视金融问题,大力支持金融工作,促进金融业发展,优化环境,改进服务,努力解决经济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金融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优化信用环境为保障,以提高金融服务为手段,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应遵循五个工作原则: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的原则;支持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信用建设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的原则;切合实际与务求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金融业发展长远规划,支持金融改革和体制创新。各级政府要把金融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方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局面。要大力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探索发展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及投融资服务机构,发展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发展保险和证券业,满足不同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建立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激活资本市场。吸引市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为金融改革和业务创新提供便利服务。
  (二)努力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筹集资金,改进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围绕建设“五大基地”、壮大九大产业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形成优势、产品形成链条、企业形成规模,提升全市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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