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检查重点包括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方,成立联合督查组,限期解决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下大决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尽快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状况的根本好转,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有序发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各级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政府法制、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落到实处。
文化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要加强登记管理工作,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要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
公安部门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和治安、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危害网络安全以及违反治安和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规校纪。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保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必需的经费,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整治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配合文化部门搞好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实行群防群治。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黑网吧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各地要加强社会监督,实行群防群治。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要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