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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八部门关于三门峡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八部门关于三门峡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文化局、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政府法制办、文明办、团委等8部门制定的《三门峡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六日

三门峡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市政府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  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4〕23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打击网上传播有害信息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经营活动。具体任务是:
  (一)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文化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管理部门,由工商管理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部门。
  市通信、铁通、电信等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要终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文化行政部门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文化和公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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