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三门峡市甲肝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三门峡市甲肝疫苗接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和示范引导,严格接种安全,不得搞强迫接种。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保证甲肝疫苗接种顺利进行。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三门峡市甲肝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甲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甲肝)是由甲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一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急性传染病,流行季节主要在春、秋两季,儿童和青少年为主要易感人群。近年来,我市甲肝发病人数急剧增多,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加强甲肝疫情控制工作,预防疫情暴发流行,消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甲肝疫苗接种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接种范围与时间安排
(一)接种范围和对象:全市范围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中所有未患过甲型肝炎的1岁以上儿童、在校学生、饮食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医务人员、司乘人员、环卫清洁工人、经常外出就餐人员、甲肝病人接触者等重点人群。
(二)时间安排
2004年3月-4月,进行宣传教育及第一剂次接种阶段;
2005年2月-4月,实施第二剂次接种阶段。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疫苗接种前的宣传动员,实行工作责任制。各级教育部门要广泛动员教师、学生积极参与甲肝危害预防知识的宣传。对于接种对象比较集中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切实做好全面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避免因宣传不到位而造成误解和不良影响。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甲肝的危害和接种甲肝疫苗的重要性,转变预防观念。
(二)严格制定方案,保证接种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甲肝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并报市预防保健中心审核。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要切实做好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疫苗供应和监管、免疫效果监测、质量控制以及接种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全市接种工作顺利开展。疫苗接种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费,不准擅自提价或搭车收费。
(三)统一疫苗和器械采购与管理,严把安全注射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全市甲肝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的采购和管理由市预防保健中心统一负责,并通过县级卫生防疫机构逐级分发各地,接种单位不得私自购进和销售。市预防保健中心要严把供应渠道关,保证疫苗运输、存放所需的温度条件,确保疫苗优质、高效。同时,要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疫苗接种时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要认真做好一次性注射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回收和毁型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