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4年度市政府系统责任目标的通知
(三政〔2004〕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将2004年市政府12项主要奋斗目标予以公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部门的责任目标予以下达。望你们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责任目标顺利完成,努力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附件:1.2004年市政府12项主要奋斗目标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责任目标(略)
3.市政府各部门责任目标(略)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2004年市政府12项主要奋斗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0%。
二、工业生产及效益目标:国有及非国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3%,产品销售率达98%,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30%,实现利润增长10%,工业企业亏损面控制在8%以内。
三、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2%;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3.5%;入库税金70920万元,增长10%。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44亿元,增长10%。
五、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7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0%。
六、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10710万美元,增长12.5%。
七、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5500万美元。
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26亿元,增长2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
九、提高人民生活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2360元,增长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0元,增长8%。
十、人口与城镇化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以内,城镇化率达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