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市的要求,巩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民政执法监督和检查,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法制化水平。
2.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动、组织和利用社会力量发展民政事业。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形成投资渠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
3.推进服务组织网络化。以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为依托,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基层民政服务组织网络,形成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和健全的基层民政服务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落实。
4.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加快信息化步伐,结合推行“电子政务”,积极实施“数字民政”工程和“便民工程”,建设“电子社区”,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1.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四个体系”,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一是建立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二是建立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济体系。三是建立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四是建立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2.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扎实做好农村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扩大城乡基层民主。城市要着眼于加强城市管理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全面推进社区建设,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农村要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推进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村民议事和村务公开三项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形成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真正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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