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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义马市常村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义马市常村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通知
(三政文〔2004〕5号)


义马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接《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义马市常村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豫民行批〔2003〕6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义马市常村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常村建制村迁至苗元建制村。请你们按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建设城镇带的要求,认真做好新迁驻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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