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义马市常村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义马市常村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通知
(三政文〔2004〕5号)
义马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接《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义马市常村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豫民行批〔2003〕6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义马市常村镇人民政府驻地由常村建制村迁至苗元建制村。请你们按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建设城镇带的要求,认真做好新迁驻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