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三政〔20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财政预算的通知》(豫政〔2003〕4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编制我市2004年财政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4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征收管理,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改革出口退税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取消除烟叶特产税以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率,减轻农民负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持社会稳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和依法理财的要求,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义务教育、“三农”、科学、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需要;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全面实行对农民直接补贴。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逐步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透明,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2004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取消除烟叶特产税以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率,减轻农民负担。
(三)继续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擅自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2004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