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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财税系统予以表彰的通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财税系统予以表彰的通报
(三政〔20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3年,全市财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努力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不断深化改革,财税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截止2003年底,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8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其中国税部门组织地方收入2.01亿元,增长13.9%;地税部门组织收入4.39亿元,增长14.28%,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努力调整支出结构,保证了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公共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县两级建立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部门预算和“收支两条线”改革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稳步推进。乡(镇)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新进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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