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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四)强化监控手段,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一是针对“红包”问题,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严格落实医患协议书制度,并把严禁收受“红包”作为医患双方沟通的重要条款,向患者明示。对发生收受患者“红包”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条规定》等行风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让利于民政策的实施。三是整治药品临床促销行为,强化监控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进行管理与监控,强化医院内部检查,坚决杜绝不合理用药、滥开贵重药品等行为。对发生收受药品临床促销费等“回扣”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药品管理法》、《辽宁省卫生厅关于严禁药品临床促销行为的规定》以及省卫生厅《关于加大整治临床促销等行为工作力度的通知》进行严肃处理。四是严禁各种形式的开单提成,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服务中给予或收取各类回扣的行为。2005年,根据以往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卫生厅在系统内深入开展专项自查活动,有效遏制各种形式的回扣及医疗卫生服务中变相开单提成问题。五是继续实施医疗卫生收费阳光工程,杜绝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负担。继续对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公示。坚持住院患者医疗费用公开查询制度,落实住院患者费用明细单制度。进一步建立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度。建立完善出院患者费用结算内部审核制度。
  二、目前我省行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一些问题的成因比较复杂,即有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原因,又有卫生系统内部的管理问题。
  (一)医保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卫生行风工作。随着城市医疗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一些就医的群众与医疗社会保障部门之间的矛盾通过医院显现出来。有限的医保费用给医院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一方面,轻病号想尽量用完医保费用,不愿意出院,如果医院强行令其出院,势必会造成患者对医院的不满意;另一方面,对于较重的病号,这些费用只是杯水车薪,医院在必须保证患者治疗的情况下,只好为患者垫付治疗费用。而每年医保部门只能给核销少部分垫付款。这些垫付款无疑就成了医院沉重的包袱,不可避免的造成医患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患关系的和谐。
  (二)医疗卫生服务收费问题。2004年以来,我省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针对收费问题会同省物价局开展了收费大检查。目前,全省医疗服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并不是说在收费上就没有违规违纪问题了。调研中发现,医疗服务不合理收费现象仍然程度不同的存在,只不过表现得不十分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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