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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10日)


  根据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纠风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2005年9月中旬开始,辽宁省卫生厅对全省14个市的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基本弄清了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现状,现将行风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强化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各地、各单位在总结以往职业道德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系统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诚信服务、人文服务和情感服务等职业道德相关知识的培训,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以及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条规定》等行风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全省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制定了相应的教育计划,职工有学习笔记和考试、考勤记录,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参加讲课并认真组织实施。全系统学习和受教育面已超过95%以上;对新职工和重点部门、窗口人员的培训达100%。二是加强行风建设宣传工作,弘扬行业正气。各地、各单位都加强了地区和单位间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交流,充分利用工作通讯、简报等内部信息沟通方式,把行业作风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推广,拓展工作思路。一些地区和单位把行风建设工作的计划、作法和工作结果,通过新闻媒体适时向社会公开,以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支持与监督。在大力宣传行风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及广大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精神的同时,广泛开展了向吴登云、李秋实、叶欣、邓练贤等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一是树立诚信卫生服务理念,建立诚信服务评价管理体系。从2005年4月开始,在省属14家较大规模医院开展了医疗服务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设工作。评价工作主要是解决患者盲目就医的问题,尊重患者的知情权,积极引导群众自主选择医疗服务。同时,不断营造医院之间的健康、良性、有序的竞争氛围,提高医院的诚信服务意识,努力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负担。6月2日,省卫生厅将包括单病种平均医疗费用情况、药品价格情况等5项评价指标,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目前,全省各市主要医院的医疗服务诚信评价指标也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二是大力拓展服务内涵,强化人文关怀和情感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把以人为本、诚信服务作为当前行业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和拓展服务领域,在积极推进病人选医生工作的同时,努力完善和推广“病人选择医疗组”、“患者选择药品”、“病人选择医疗方案”等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医疗服务模式,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真正落实到医疗临床实际工作之中。三是强化医疗安全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典型病例分析和医疗事故案例教育,严格依法行医,恪守医疗操作规程,全面落实三基三严,三查七对、三级查房和“首诊负责制”等。四是加强门、急诊服务力量,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合理配备门、急诊医护人员,提高首诊诊疗水平。从方便患者的实际出发,完善科室布局,减少就诊流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五是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对重点窗口科室、窗口岗位人员的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作风和诚信服务方面的培训。六是完善便民设施,强化人文环境治理,努力为群众营造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七是实行社会服务承诺,确保承诺内容落到实处。2005年,各地、各单位按照《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省卫生厅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三级承诺机制,强化监督约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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