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医疗服务诚信评价活动的通知
(辽卫字〔2005〕6号)
各市卫生局:
为努力解决患者盲目就医问题,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积极引导群众自主选择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营造医院之间的健康、良性、有序的竞争氛围,不断强化医院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诚信服务意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廉、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省卫生厅决定从下半年开始,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医疗服务诚信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时间安排
全省各市市属医院都要参加诚信服务评价工作,时间从7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10月1日前将本地市属医院的相关诚信服务评价指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评价内容
(一)医疗技术人员的学识结构(表1):通过医疗技术人员的学识结构,反映医院的服务能力,让群众了解医院有哪些医务人员在为其服务。主要指标是:学历构成(高级、中级、初级)和职称构成(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二)医疗业务与医疗收费(表2):通过医疗业务与医疗收费,反映医院的工作量和医疗收费的总体水平,为群众选择就医创造条件。主要指标是: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住院病人例均费用、日门诊量、门诊医生日均诊治病人、门诊病人人次费用。
(三)单病种平均收费情况(表3):通过各个医院的相同病种平均收费,反映医院的收费差异,为不同消费人群选择就医提供参考。主要抽查胃恶性肿瘤、白内障、乳腺恶性肿瘤、剖宫产、结节性甲状腺肿、单纯性阑尾炎共6种疾病住院患者的费用情况。
(四)常用药品价格情况(表4):通过常用药品价格情况的抽查,反映医院药品的价格水平,为患者选择用药创造条件。主要抽查白蛋白注射液、马叮啉片、复方丹参滴丸、青霉素注射液、地塞米松注射液、拜糖平共6种临床常用药品的零售价格。
(五)患者调查问卷(表5):通过患者调查问卷,反映患者对医院服务状况的认可程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医院,选择医院。评价的内容为医护人员服务态度、窗口人员服务态度、诊断治疗效果、收费公开情况、医患沟通情况、便民服务措施。
三、评价方法
(一)被评价单位填报表1和表2。内容包括:医疗技术人员的学识结构、医疗业务与医疗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