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此考评验收标准满分为1000分;950分为优秀达标;900分为达标;850分为基本达标。“★”为“一票否决”项。
附件2:
2007年辽宁省卫生系统“诚信服务杯”竞赛活动卫生行政部门考评标准
考 评 内 容
| 分 值
| 方 法
| 得 扣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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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实行行风工作“一把手”工程、“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行风建设工作和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别负责、各职能和业务部门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2、专门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制定年度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内容,把行风建设工作的每一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基层,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4、加大对“竞赛”活动监督检查力度,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局部考核与全面考核、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建立和落实“诚信服务杯”竞赛活动积分制度。
5、在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设工作中认真做好网上直报审核及指标公示工作。按照计划,选择敏感评价指标,确定量化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逐步加强对卫生服务部门的效能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及“民心网”案件转办工作,按照时限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 10分
10分
加分
15分
10分
10分
| 查资料
查资料
查资料
查资料
查资料
按案件记 录
| 制订部门与医疗单位签订的纠风责任状,无责任状扣5分。未落实规定和要求的少一项扣2分。年度工作计划没有行风建设工作内容的此项不得分;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纠风责任状未达标,年终评比实行“一票否决”。
没有专门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扣10分;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卫生厅《实施意见》四项任务18项工作贯彻落实,内容不全面少一项扣2分。
在年度内开展的纠风工作中有所创新,有特色,有实效,有结果。每增加一项加2分。
没建立和落实“诚信服务杯”竞赛活动积分制度的扣10分;考核机制不健全的扣5分;全年组织明察暗访不应少于3次,少一次扣2分。
对在诚信服务指标审核中有意虚报、瞒报评价数据及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的单位将在行风建设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全省通报批评。
没有按照时限及时反馈调查结果或无反馈结果的案件一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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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内 容
| 分 值
| 方 法
| 得 扣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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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地区与单位间的沟通和交流,拓展工作思路,主动向各地各单位学习,通过信息互换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及时按照规定上报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及信息。
8、统一组织做好卫生行业作风社会评议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9、加强社会监督工作,组成社会监督员队伍,每年至少召开2次座谈会,组织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卫生行政部门在各市政府行风评比中的评选结果情况。
| 10分
10分
10分
15分
| 省厅监察室记录
监察室记 录
查资料
市纠风办证明
| 没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无交流的扣3分。没有及时上报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及信息少一项扣2分。
没有统一组织完成此项工作的扣5分;无归纳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扣3分;没有上报结果扣2分。
没开展此项工作不得分,工作不到位的扣5分。
获得市级行风评比前五位的得满分;优秀单位的得10分;达标单位得5分;未达标单位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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