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设立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门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门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信诚[2006]0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门营销服务部,批准该营销服务部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详见附件)。
批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你公司须于收到此文后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同意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
同意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序号 | 保险营销服务部名称 | 机构编码 | 负责人 | 地址 |
1 |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门营销服务部 | L20126JMN001 | 余伟华 | 江门市迎宾大道中118号逸豪酒店金汇世纪广场9楼01-05及07-10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