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梅州市明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中华保险粤字[2005]17号)收悉。根据中国保监会《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准梅州市明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公司应在领证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发还给各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经营范围的登记。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六年四月五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代理险种 |
1 | 梅州市明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73756503 | 73756503 | 机动车辆险 |
2 | 梅州市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5788797 | 75788797 | 机动车辆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