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设立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清远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清远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信诚[2006]1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清远营销服务部,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详见附件)。
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你公司须于收到此文后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同意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同意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申报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清远营销服务部
序号 | 保险营销服务部名称 | 机构编码 | 主要负责人 | 地址 |
1 |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清远营销服务部 | L20126QYN001 | 王宝珉 | 清远市北江二路富域华府202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