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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陈朝阳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陈朝阳任职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7]298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对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陈朝阳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安邦粤发[2007]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准陈朝阳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请你分公司于收到此文的五个工作日内持本文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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