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等5家机构撤销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5个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粤发[2007]3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等5家机构。(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做好机构撤销的善后工作,并于收到本文的五个工作日内到上述营销服务部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按我局规定办理向社会公告撤销事宜。
此复
附件:撤销机构名单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撤销机构名单
申报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序号 | 保险机构名称 | 机构编码 | 主要负责人 | 地址 |
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第三营销服务部 | L10016CAN001 | 孔冬星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外经贸大厦第三层 |
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第八营销服务部 | L10016CAN004 | 李伶 | 广州市中山二路3号粤运大厦6楼 |
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炭步镇营销服务部 | L10016HDU004 | 李铁成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路113号之13 |
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 | L10016PNY015 | 赵励红 | 广州市番禺大石镇朝阳东路113号银发大厦二楼 |
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大岗第一营销服务部 | L10016PNY020 | 严惠樱 | 广州市番禺大岗镇人民路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