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丰顺支公司等筹建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7]369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向我局报送的《关于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丰顺支公司等十二家支公司的请示》(粤太保产[2007]1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丰顺支公司、梅县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支公司、西区支公司、三乡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化州支公司、电白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英德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翁源支公司、南雄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吴川支公司、廉江支公司。上述机构筹建期不得超过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办理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