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省卫生厅审核报名资格的时间为2007年7月16日-2007年8月15日,受理各市、各单位资格审查的时间安排见附表3。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掌握省卫生厅安排的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到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录入和审核数据的功能。
5、答辩评审时间为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答辩证为准。
6、西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卷地点为怡华宾馆(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4号,新华广场西300米路北),联系电话:024-23508433(总机)转903房间。中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卷地点为省中医管理局(原省卫生厅中医处)。
(二)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时间
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26日、27日;其中报考中级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代码为026-083)58个专业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科目考生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考试,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2日、3日。
省卫生厅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联系电话: 西医报评024-23391629 、中医报评024-23391315。
九、其它有关要求
(一)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供论文要执行《关于申报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论文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通知》(辽卫函字[2004]468号)的规定,期刊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以期刊出版日期为准)。
(二)鉴于申报卫生(中医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凡2007年申报卫生(中医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答辩时增加“四大经典”的内容。
(三)规范职称评审申报程序,做好公示工作,进一步增加报评工作透明度,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部门审查的申报办法。各单位要在评审前和评审后采取张榜公布等多种形式分别对报评人员和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具体内容要严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实行公示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2]13号,以下简称《公示办法》)要求,重点对学历、任职年限、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课题项目、获奖项目、论文(著作)及反映业务能力材料(如病志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单位要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接待来访,对反映的问题依据《公示办法》的调查处理原则和程序予以处理。公示时间为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