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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机关分流人员须提供调动审批表、调动介绍信、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表等有关证明材料;离退休人员和外省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由聘用单位出具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及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卷外材料包括:《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1份(破格人员一式3份,照片处采集2.5×3.5cm的数码照片)、《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3份。按照《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级标准与办法》中提供反映业务工作能力材料的要求,从事临床工作人员须提供本人近5年内完成的本专业原始病志材料3份,非临床人员须提供本人近5年内从事本专业的相关业务材料3份。符合破格条件的省级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任务书或合同书审批件原件(由科技部门审批盖章)、省(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编印的《科学技术奖励公报》(获奖目录)或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示获奖名单的完整资料(含获奖人名次)。
  (四)省直单位应提供卷内材料的原始件,经审核后退回。各市提供的卷内材料必须由市卫生局审查,市人事局审核后,在评定表、推荐表及所有上报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五)所有申报破格人员应同时提供所有报评材料的原始件。
  (六)从2007年起, 报考西医所有专业高级资格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要求统一使用《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软件,今年首先推行由各市(县、区)、厅直和省直单位录入、逐级审核的报名方式,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个人网上报名、逐级审核的报名方式。2007年6月10日起,各市(县、区)、厅直单位及有关单位即可陆续登录辽宁卫生信息网(www.Lndoh.gov.cn),进入该系统,按照各自权限录入、审核报名信息。由于报评人员的单位级别直接关系其评审级别及提供论文、反映专业业务能力材料、复习答辩的等级标准,各单位要对考生单位级别及评审等级进行认真核对,避免出现信息录入错误。
  八、报评、报考时间和地点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1、县(区)级录入、审核报名数据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9日。
  2、市级审核各县(区)数据的时间要在各县(区)截止报名、审核后才能开始进行,市级录入、审核报名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13日。
  3、厅直、省直单位的录入、审核报名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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