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直接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一)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直接报评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二)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直接报评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六、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0]15号)规定,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经省卫生厅审核同意后,由省人事厅对其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直接认定,认定时需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卷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外从事科研和学术交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七、外语、计算机、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的规定和要求,除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符合其它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提供A级外语合格证书,农村县级人员(含县级市)可降为B级外语合格证书,乡镇人员外语不作要求,外语免试人员需提供人事部门的免试证明。
(二)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高级计算机合格证书。
(三)取消对晋升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通过者,其合格证书在晋升同一级别职称时长期有效。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在晋升同一级别职称后自动失效,在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时需重新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四)报考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其外语和计算机不作为报名的必备条件,但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聘任时,应提供外语(聘任中级职务)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否则不能聘任。
(五)对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申报西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省卫生厅2004年核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申报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2004年核发的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